王芳写的《泣血凤凰:王芳》,主角为王芳,小说剧情精彩丰富。本书精彩章节片段:中考前夕,我被亲生父母卖去别村,只为给表哥攒「老婆本」。我侥幸逃离,多年之后,母亲重新联系我,在电话里柔声细语,百般忏悔,只求我回去见他们一面。我回去了,等待我的是上锁的房间,和步步朝我逼近的表哥。他们说:「既然是你害他娶不上媳妇,那你就给他当媳妇吧。」...
中考前夕,我被亲生父母卖去别村,只为给表哥攒「老婆本」。
我侥幸逃离,多年之后,母亲重新联系我,在电话里柔声细语,百般忏悔,只求我回去见他们一面。
我回去了,等待我的是上锁的房间,和步步朝我逼近的表哥。
他们说:「既然是你害他娶不上媳妇,那你就给他当媳妇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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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的第一堂作文课,主题是「家」。
老师说:「写作文不像看图写话,讲究的是生动形象,融入真情实感。要写」家」,就要写出对家的喜爱,写家带来的温暖,写父母的包容……」
一片沙沙的笔记声中,我怯怯地举手。
老师点头示意:「王芳,你说吧。」
我问:「如果不喜欢家的话,怎么办?」
闻言,老师皱了皱眉,旋即循循善诱。
「不喜欢,往往是因为我们没有留心观察。父母爱孩子,这是天经地义的行为,所以很多时候,我们往往把父母的爱看作是理所当然。实际上,只要在生活中处处留心,你就会发现,家头的温暖往往就体现在细节。深夜写作业时,妈妈的一杯热牛奶:跌倒了的时候,爸爸在你身后的鼓励……桩桩件件。家庭的温暖往往就展现在这些你熟视无睹的瞬间……」
老师的教导声中,我低下了头。
那次作文,我拿了最高分。
我写,在考试复习前夕,爸爸会温言细语地嘱咐我不要太累,尽力就行。他会温柔而沉默地为我披上衣服,怕挑灯夜读的我着凉。
但其实,家里所有人都认为,女孩读书不是什么正经事 。爸爸看见我背着书包就会破口大骂,问我为什么这么不知好歹,给家里帮不上一点忙。
考试前夕,我只能捧着一本书东躲西藏。不复习就没有好成绩,没有好成绩学校就不会资助我,我就得回家做农活。
我写,妈妈会给我梳头发,用大红绸替我仔细地绑两个羊角辫子。亲戚送礼时,她会特意把好看的花布留下来,替我按时兴的样式裁衣裳,让我漂漂亮亮地上街去。
其实,我的妈妈从没有替我梳过头。我的头发既稀又硬,像一根根骨刺扎在头皮上。亲戚们指着我,说这女娃真是个倔刺头。
妈妈不在乎我是否漂亮。她骂骂咧咧地喊我去挑水、拾鸡蛋、割猪草,我动作稍微慢点,她手上的簸箕就劈头砸了过来,如果我躲闪不及,就会被打得头晕眼花。
唯一一次我摸到时兴的花料子,是邻居家的女儿出嫁,家里准备的伴礼。那真是一匹好料子啊,大红的绸,暗红的绣,细细描着缠丝花枝,让人想伸手摸一摸,再摸一摸。
我忍不住绕到镜子前,把料子在身上比了又比,却被妈妈撞见。矮小的妈妈爆发出惊人的怒火,用尽全力扇在我的脸上。当时年仅十岁的我闻所未闻的污言秽语不断袭来,她说我骚,说我恨嫁,简直是伤风败俗丢人现眼。
爸爸务农回来,妈妈把事情告诉给他,于是新一轮的拳头和辱骂又向我袭来。
我哭哑了嗓子,也明白了一个道理。美丽对于有些人是一件衣服,对于有些人来说,则是奢侈,是禁忌,是口无遮拦,会招来大祸。
最后的最后,我在作文上写道:
「在我的心里,家就是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。不管你身在何处,想到家时,心口总是微微地暖和。这种暖和并不是因为家本身,而是因为在家里面,还有我的家人。」
我的家人。
我那厌恶女儿识字、打她打坏了一根锄把的父亲。
我那挥舞着手上的扫帚、驾驶我像驾驶一头倔驴的母亲。
我那年节时四面八方涌来的亲戚,用丈量牲口的目光打量我渐长的身形,与父母大声讨论着我以后的彩礼,笑骂间,把嘴里的瓜子皮呸到地上。
我那唯一的玩伴大黄,静静地趴在我脚下。我叫它的名字,它就把前爪搭在我身上,汪汪地回应我的呼唤。我想,一个人爱一个人可能也是这样,经常地同你说话,却不是想要让你干什么;愿意触摸你的身体,却不是为了打你。被爱的感觉真好。
家是什么?我站在讲台上,大声地朗读自己的作文,台下传来清脆的鼓掌的声音,老师欣慰的目光刀刮一样。我写得很好,不是吗?
家是什么,家就是一道关起的木门。我捧着鸡蛋躲进门里,让鸡屎无法拉到我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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