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刚擦黑,慕禹枫就来到了阮府。

明珠刚睡过一觉,见状急急命婢女替她梳洗装扮,瞧着倒像是有几分迫不及待的模样。

慕禹枫站在旁边看着她,神情愈发温柔。

慕、阮两家是世交,而他比明珠年长三岁,在她刚出生的时候,他就抱过她。

还在垂髫的年纪时,她最喜欢追在他的身后,用软糯的声音唤着他哥哥、哥哥。

哪怕是受人欺负,她也只在他的面前掉金豆豆,并用白嫩如藕的小手依恋地拽着他,请他帮忙回去揍那些欺负她的人。

于是他习惯了保护她,习惯了将她纳在自己的羽翼下,习惯了有她陪伴在身边的日子。

虽然后来他们渐渐长大,需要避嫌,哪怕只相距一墙之隔,也不能再轻易见面,但他依然习惯性地追随她,习惯性地探听她的消息。

他知道她哪天心情不好没有念书,知道她哪天绣花的时候扎伤了手,知道她哪天出了阮家去田庄玩耍……也知道,她喜欢上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。

那书生,除了脸好看,再无其他优点,他心中嫉恨,忍不住到阮家父母前挑拨了一番,然后暗示他们,自己对明珠有意。

怕明珠受委屈,阮父阮母果然不同意把她低嫁,并迅速地跟慕家谈妥婚事。只是,谁都没有想到,明珠会在他们热火朝天地筹备婚礼时,穿着嫁衣私自跟那书生成婚。

那段时间,他感觉天都塌了。

他忍不住,悄悄跑到那破旧的茅屋外,做贼似的偷偷窥伺里边。

他以为,贫困潦倒的生活,明珠肯定过得极不开心。他怀着一种阴暗的恶意,等着瞧见她落魄的模样。

可是,她竟笑得十分欢畅,哪怕摆在她面前的食物只有一个硬馒头,但她依然幸福地依偎在那个名叫秦博远的男人怀中,满脸娇俏地跟他轻声耳语。

那郎情妾意的模样,真的是羡煞旁人。

他红着眼,不敢置信的往后退,却不小心踩到枯枝,“咔擦”一声。秦博远回过头来,眼神锐利地瞥了他一眼。

他满脸羞臊地落荒而逃。

没过两天,秦博远主动找上门来,要跟他文斗。

他应下挑战,然后就输了。算术、书法、诗赋、策论等等,他都一败涂地。

这才明白,明珠瞧上的不是秦博远的外表,而是他的才华、能力与潜在可能。尽管现在他比秦博远富裕,但秦远博拥有的东西,迟早会超过他。

他忍着痛放弃明珠。

可无数个午夜梦回,他都会见到她的笑脸,想象着她依偎在自己的怀中,柔声软语地唤着“夫君”。

于是自梦中醒来后,世间女子在他眼中都褪了颜色,唯独她,无比鲜活地烙印在自己的心上。

“夫子,你在想什么呢?”明珠整理好仪容,扭身见慕禹枫神色恍惚,像是在出神,便伸出皓白的手,在他面前轻轻晃了晃。

“想起一些往事,”慕禹枫回神,瞧见明珠嘴角噙着的清浅笑容,眉眼微弯:“走吧,我们去逛庙会!”

辗转十年,她竟然还能再度回到他的身边。

而这一次,他说什么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!